• 首頁
  • 學生事務處-訓育組
  • 最新消息

2023.01.11

臺北市私立大誠高中畢業生-表現傑出學生(第二類)市長獎評選辦法

 臺北市私立大誠高中畢業生-表現傑出學生(第二類)市長獎評選辦法

本要點經111.01.11市長獎審查委員會通過

 

一、依據:臺北市公私立高級中學畢業生市長獎頒獎典禮實施計畫辦理。

二、目的:表揚在學期間於體育、技能、藝能、科學或創作、社團活動、社會或學校服務學習、敬師孝親、助人義行、其他等有具體事蹟之表現傑出畢業生。

三、評選人員與方式:

(一)依教育局函,評選額度為畢業總班級數之三分之一,無條件進位。

(二)評選過程需經審查委員會(高三導師列席)進行審議排序,訂定受獎名單。              

(三)由註冊組事先提供高三導師第一類學生受獎名單。上開第一類受獎學生不得參加第二類之選拔。

(四)申請資格:特殊市長獎之學生需在本校就讀滿3學期,方可提出申請。

(五)申請評選條件:依照該學年度教育局核予額度,以積分高者為錄取標準。

(六)若積分相同或票數相同時,則優先以國際、全國、市級不分區、市級分兩區、市級分四區、

      區域之順位進行評選。

四、評選時程:(請謹守逾期不受理原則,以利公平作業)。

 (一)班級初選:畢業班內由導師自行辦理初選。凡有記懲紀錄(大過、小過)者不得列入初選名單。

 (二)班級推薦參加複選:於初選後每班推薦1-2件至成績評量審查委員會參加複選。受推薦學生應提出「證明文件」乙冊,複選收件截止日前送至訓育組,逾期不受理。

    證明文件格式說明:依所得獎項填寫「表現傑出市長獎積分表」,並附證明文件影本,提供審核。證明文件為立體者或無法舉證者,可由相關師長認證蓋章,否則不予計分。

   (三)公開審核:於成績評量審查委員會公開審核,審核後並公布得獎排序。

五、評選項目:

   A藝能    B健康體育   C科學與創作    D社團活動

   E敬師孝親  F助人義行   G社會或學校服務  H技能   I其他有具體事實者

六、積分標準:

 (一)競賽類:(包括:A藝能 B健康體育 C科學與創作 三大項)

   1.單項比賽定義:分三大類共7種的單項比賽

           A藝能類:表演藝術、音樂、美術、語文。

           B健康體育類:運動項目。

           C科學與創作類:科展、資訊。

   2.分為6種競賽等級(區域、市級分四區、市級分兩區、市級不分區、全國、國際)

   3.個人競賽積分表:

積分

名次

第一名

(冠軍)

特優

第二名

(亞軍)

優選

第三名

(季軍)

甲等

第四名

(殿軍)

佳作

第五名

研究精神

 

第六名

入選

 

競賽等級

 

區域

16

14

13

12

11

10

市級分四區

20

18

17

16

15

14

市級分兩區

24

22

21

20

19

18

(外縣)市級不分區

28

26

25

24

23

22

全國

40

38

36

34

32

30

國際

100

90

80

70

60

50

(二)善行義舉類:(非比賽性質:D社團活動 E敬師孝親 F助人義行 G社會或學校服務 H技能 I其他有具體事實)

   各項目積分標準:

          D社團活動:代表學校對外展演或服務者,可由相關師長認證蓋章。每人每次2分。

   敬師孝親:獲推薦受表揚並能提出獲獎證明者(如總統教育獎),比照全國比賽冠軍給40分。

   F助人義行:獲推薦受表揚並能提出獲獎證明者,比照全國比賽冠軍給40分。

   G社會或學校服務:

  1. 社會服務請提證明時數文件,學校服務請提出本校「學生服務學習單」,並有服務單位認證蓋章。
  2. 服務時數累積滿10小時計1分,以此類推至多加5分。

   H技能:丙級檢定證照:每張20分,乙級檢定證照每張30分.技能比賽比照競賽積分表.

  I其他有具體事實者:

班級優良學生代表

孝親楷模或教育局頒發之各項楷模

體適能楷模(金質獎章)

體適能楷模(銀質獎章)

體適能楷模(銅質獎章)

每次加3分

每次加5分

每學年加3分

每學年加2分

每學年加1分

七、為環保之見,節省紙張,本評選要點以下述方式公告:

(一)高三各班導師一份參閱。

(二)上網公告於學校網頁提供下載服務。

(三)若有特殊需要,請個別至學務處訓育組洽詢。

八、本要點經市長獎審查委員會通過,陳  校長同意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Copyright © 2022.大誠高中版權所有© 2015 All Rights Reserved. 2022年02月11日申請中